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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兰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2018年11月12日 08:51:19 访问量:1563
       兰州市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兰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正式印发实施。《方案》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与全省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行动相结合,明确了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区域、类别、标识设置、投放暂存、收运处置等环节的具体内容,规划了从2018年起到2020年底前“三步走”战略的“时间表”。到2020年底前,兰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覆盖范围要达到90%以上。市城管委建议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和物业小区在适宜地方摆放4种颜色的垃圾分类收集标准桶,每种垃圾都明确了收运处置方式,其中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今后要做到“日产日清”。
有害垃圾(红色)
       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由取得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资质的企业进行收集运输至规定的场地处置。
易腐垃圾(灰色)
       厨余垃圾,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由取得厨余垃圾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至厨余垃圾处理厂处理;其余垃圾由各区环卫部门运输到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远郊区县可就近在取得生活垃圾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
可回收物(蓝色)
       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塑铝复合包装等。由市供销社下属的市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或通过购买服务的社会企业进行收集、运输、处置。
其他垃圾(黄色)
       除上述垃圾外的其他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城市绿化养护和公园绿地、风景名胜区等绿化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枝叶、树木,大型废弃物垃圾(家具)、破旧瓷器、瓦片尘土、污染纸张、一次性餐具、烟头等。

编辑: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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